發布單位:經濟部能源局
發布日期:2011-10-18 
經濟部昨(17)日召開101年「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審定會」第1次會議,預定將於今(100)年12月底前公告相關費率。此次審定會充分就100年「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審定作業過程,以及再生能源發展現況,進行廣泛意見交換,會中並說明100年9月8日發函再生能源業界所蒐集之歸納意見,及增加分組會議增進業者與審定會委員之面對面溝通機會。


經濟部能源局說明,依據「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9條規定,101年「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審定會」組成係由經濟部次長擔任召集人,以及行政院經建會、行政院消保會、經濟部能源局、經濟部工業局、全國工業總會、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台灣資源再生協會、台經院洪德生院長、台北大學張四立教授、政治大學周麗芳教授、東吳大學林誠二教授、大同大學陳斌魁教授、清雲大學江青瓚副校長、交通大學蔡娟娟教授、成功大學林大惠教授、中原大學錢建嵩副校長、台灣科技大學顧洋教授等能源、經濟、財務、法律、工程、環境等18人組成,亦皆切結利益迴避,期盼各界不要造成委員之壓力,留給審定會一個公平、公正的自由討論環境。


旨揭101年審定會第1次會議,初步確認101年審定會運作方式、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審定原則及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相關議題。有關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6項相關議題,原則決定,維持太陽光電電能躉購費率之適用以完工日為準,其餘各類再生能源類別以簽約日為準;費率公告不採取同時發布數期費率;各類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設計採單一費率;太陽光電採競標機制,其餘各類再生能源類別不採取競標機制;基於共通性原則,風險溢酬參數不依各類再生能源特性採個別訂定;及基於優先獎勵開發最佳資源,不依區域性考量訂定差異化費率。


經濟部能源局進一步說明,審定會為使會議能夠深入充分的討論,已同意未來將分成3組辦理分組會議,分別為太陽光電、風力發電、生質能及其他再生能源等3個分組,同時安排審定委員就再生能源發電設備進行現場勘查作業,使審定委員熟悉現行國內各類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之運作情形。另未來將邀請各相關公、協會與廠商代表到分組會議充分交換意見之後,作成會議意見提報審定會討論,以為檢討或修正「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草案」之參考。101年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審定原則主要分為再生能源業者應有正當經營之合理利潤、顧及社會公平性,以降低電費上漲衍生之衝擊等。


經濟部強調,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的訂定過程皆以公開坦誠的方式與社會各界溝通,希望收購電價審定結果可以更廣為各界接受與讚賞。同時,經濟部能源局網站已提供專區,本次會議及未來會議相關資料,亦會上網公開供各界瀏覽查閱,並以最審慎的態度處理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相關問題。如果各界有任何指教,十分歡迎提供寶貴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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