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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在經過這次的核事件後,對於再生能源的發展更是不遺餘力。


被稱為「地獄能源」的核能,甚麼時後台灣能做到非核家園呢?

其實小編覺得,除了各種再生能源的替代方案以外,電能本身使用的節省也是很重要推廣的一環

每個人使用的電少了,整體社會對電的需求量自然也變少。


另外,日本也是推動政府保證收購20年的方案喔

這部份台灣目前的政策也是一樣的,保證收購20年

這20年都當以完工時的費率為準(無論之後20年如何也不會跟著變動費率)


  • 2011-08-30
  •  
  • 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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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記者陳穎柔/綜合外電報導】
  • 2011-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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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1-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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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記者陳穎柔/綜合外電報導
2011-08-30 工商時報 【記者陳穎柔/綜合外電報導】

     在日本國會上周通過「可再生能源特別措施法案」之後,日本各大電力公司規畫興建的大型太陽能電廠也陸續投產,這些建案總計將創造10.23萬千瓦年發電量。

     日本大震災引發福島核一廠災變,促使日本國會上周通過「可再生能源特別措施法案」,旨在填補發電產能和逐漸脫核,明年7月起實施,依法,電力公司須以固定費率收購源自太陽能、風力、生質能、地熱或小型水力發電廠的電力達20年。

     日本政府希望藉此固定回購電價機制,促低使上述5大類再生能源發電量在10年期間增加逾3,000萬千瓦。不過,這5大類再生能源的電力回購費率等多項關鍵細節仍待將交由日本國會同意人事的委員會明年開會議決,因此該法案對日本能源政策的影響力尚屬未定。

     早在2008年,日本10家電力公司為協助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並確保能源安全,規畫了多項太陽能建案,共計興建22座太陽能電廠,年發電量總計10.23萬千瓦,今已啟用2.6萬千瓦發電量,包括東京電力在川崎市興建的1座年發電量7,000千瓦太陽能電廠,該廠已於本月投產,為日本現今最大型太陽能電廠。

     預計「可再生能源特別措施法案」自明年7月起實施之前,日本會再增加3.8萬千瓦太陽能發電量。

     倘若太陽光電訂價具吸引力,預料這些建案可能帶動非電力公司推出數十個大型太陽能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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