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中廣新聞網 2011/5/23

太陽能「種電」真的穩賺不賠嗎 屏東地區最近有廠商頻頻向民衆鼓吹設置地面型太陽光電發電系統,開出每分地每月可收兩萬元純利的條件,利誘地主提供身分證和土地使用同意書等相關檔案。能源局提醒民衆,政府現階段推動再生能源政策,以技術相對成熟的陸域風力發電為主,即使太陽光電也是以屋頂型為優先發展廠址,對於地面型太陽光電系統現階段並不鼓勵設置,民衆千萬要謹慎不要受騙上當。(戴瑞芬報導)

  八八風災後,屏東縣政府推動「民間參與養水種電計畫」,利用災區土地裝置太陽能光電,由台電躉購。不過太陽能裝置業者不久前才抗議「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太低,最近屏東當地又傳出廠商頻頻向民衆鼓吹,可以整合國內太陽能大廠資源,計畫在沿海鄉鎮興建太陽能發電廠,還開出每分地每月可分得兩萬元純利的條件,利誘地主提供身分證和土地使用同意書等相關檔案。

  能源局提醒民衆當心詐騙,千萬不要輕信而交出土地權狀。

  能源局強調現階段的再生能源推動策略,短期是以技術相對成熟且具經濟效益,例如陸域風力發電為主;中長期則鼓勵國內離岸風力發電的發展。

  至於太陽能發電,現階段是鼓勵以屋頂型為優先發展場址,並以住宅所有權人在自有屋頂設置1kW~10kW的光電容量為最優先鼓勵對象;對於地面型太陽光電系統設置,能源局強調,現階段並不鼓勵。

  能源局已經向屏東縣政府報備,必要時協請檢調介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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