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政府也很有心喔,

預計兩年內在原南縣的公有房地上建置至少八MWp的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完成後每年可發一千萬度電、減少二氧化碳排放六千五百公噸。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2011/05/09

 

台南市政府計畫在五十二個機關與學校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系統,售電資格獲核准,市府經發局表示,每年預計發電四百萬度。

經發局指出,銘懋工業公司在去年九月與市府簽訂公有房地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租賃合約,預計兩年內在原南縣的公有房地上建置至少八MWp的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完成後每年可發一千萬度電、減少二氧化碳排放六千五百公噸。

雖然太陽光電躉購制度今年已由保證價格收購改為電價競比方式辦理,增加設置者之不確定性,但在民間企業及市府努力下,第一階段競比以每度八.六四七六至八.九九六三元躉售電價,取得經濟部核發三.一二MWp,共計五十二件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同意備案,其中一件為地政機關,其餘五十一件為中小學,單件最大設置容量達二○○KWp以上,預計每年發電四百萬度。

經發局表示,市府除依原有與銘懋的合約每年會有固定的租賃收入外,設置完成並聯售電後,每年預計可再額外收取五十三萬售電回饋金。

經發局長葉惠青表示,打造台南成為國際運用綠能的示範城市,將以「陽光電城」作為台南「低碳城市的表徵」,十個分項計畫中的「陽光公舍」,將持續推動市府所屬機關、學校及公共設施等提供市管公有房地設置太陽光電系統。

〔自由時報記者王涵平/台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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