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電燈泡好處多多,在產品上設定分級標示,就有點像買食品時會看成分或營養標示一樣。

讓使用者更方便辨識及選購高能源效率的產品,算是一個不錯的實施喔!

改天選購省電燈泡時,不妨看看是不是有這樣的分級標示了吧 ^_^

 

文章來源:經濟部能源局

 

能源局推安定器內藏式螢光燈泡能源效率分級標示將於100年7月1日正式實施

繼去(99)年7月1日起陸續實施窗(壁)型及箱型冷氣機、電冰箱、汽機車以及除溼機等5項產品之能源效率分級標示制度後,經濟部能源局於本(100)年7月1日起推動安定器內藏式螢光燈泡(俗稱省電燈泡)之能源效率分級標示制度,正式啟動我國照明器具能源效率管理新頁。

能源局表示,能源效率分級標示係藉由揭露產品能源效率值、估計年耗電量以及能源效率等級等相關資訊,引導消費者優先選用高能源效率產品,進而帶動廠商研發生產高效率產品;除有助於提升國家整體節約能源效益,並可促使相關產業技術提升。目前國內各大賣場之冷氣機、電冰箱等展示機已張貼能源效率標示,消費者亦逐漸重視產品能源效率,顯示能源效率分級標示之推動已獲初步成效。

能源局說明,省電燈泡屬家庭使用普及率高之照明產品,且目前韓國、香港及中國大陸均已實施省電燈泡之能源效率分級標示管理制度,爰依據「能源管理法」第14條之規定,制定「安定器內藏式螢光燈泡能源耗用量與其能源效率分級標示事項、方法及檢查方式」,並於100年3月17日正式公告週知。

依據該項規定,廠商於100年7月1日起陳列或銷售省電燈泡時,應於展售區明顯處張貼或懸掛能源效率分級標示,以利消費者能清楚辨識產品之能源效率。

省電燈泡能源效率分級標示每高一級約提升發光效率7~20%。舉例說明,以約8坪的室內空間為例,若使用23W燈具,4級的省電燈泡約需6顆可達到照明需求,若改用2級的省電燈泡則僅需5顆即可達到相同照度,若以每天使用8小時進行計算,每年約可省電67度。若以全國約700萬戶估算,每年可節省4.7億度電,減少二氧化碳排放30萬公噸,節省電費12.8億元,聚沙成塔的總體效益相當可觀。

能源局最後表示,建議民眾參考能源效率分級標示,選購高能源效率產品,不但可節省產品使用期間的電費支出,亦可為地球的節能減碳貢獻一份心力,讓政府、廠商及民眾一起共創節能、減碳又省錢的三贏局面。

經濟部能源局發言人:王副局長運銘 行動電話:0910216359
電話:02-2773-4729 電子郵件:ymwang@moeaboe.gov.tw
技術諮詢聯絡人:高專門委員淑芳 
電話:02-27757773 電子郵件:sfkao@moeaboe.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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